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反腐敗合規管理聲明 (2023版)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堅決反對腐敗現象,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嚴格的標準執行事前預防、事后監察反貪污反舞弊管理工作,確保公司的經營活動在誠信、透明和公正的框架下進行。
公司制定本管理聲明,承諾持續健全反腐敗合規管理體系,加強企業清廉文化建設,筑牢員工廉潔從業意識,營造風清氣正的廉潔文化氛圍,弘揚公司誠信務實的工作作風。
一、 適用范圍
本管理聲明適用于福萊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屬子公司的所有員工和供應商,所涉供應商包括但不限于為公司有償提供原輔材料、設備、服務及工程項目等的組織和個人。
二、 反腐敗管理體系
公司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公司廉政自律規定》《防止舞弊與鼓勵舉報制度》《員工廉政承諾書》《廉政自律合同》,持續搭建并完善反腐敗制度體系,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廉潔從業管理架構。公司董事會決定反腐敗管理目標,對反腐敗管理的有效性負責,高級管理層負責落實反腐敗管理實踐工作,監事會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反腐敗管理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公司在《員工手冊》中明確對員工受賄行為的處罰、處理措施,要求員工在入職時即簽署《廉潔承諾書》,杜絕貪污腐敗、勒索、欺詐、洗錢等行為,對商業道德及反貪污腐敗相關事宜做出積極承諾。公司積極開展廉潔文化建設,公司定期組織反腐敗合規經營培訓會議,向全體員工宣講公司的反腐敗政策,同時邀請外部專家科普商業賄賂、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等職務犯罪的法律后果,持續提升員工反腐敗意識。
公司重視采購過程的反腐敗工作,持續加強采購工作反腐敗管理,要求所有供應商遵守公司的反腐敗政策。公司在采購的格式合同中加入明確的廉潔自律條款,向供應商傳遞反貪污的原則,鼓勵供應商廉潔自律對不適用格式合同的采購交易,公司積極推動與供應商額外簽訂《廉政自律合同》,呼吁所有供應商嚴格踐行廉潔原則。
三、 反腐敗管理規定
公司員工不得以下列方式從供應商、下級或其他利益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1. 接受直接或間接向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贈送的各種禮品、禮物、禮券、禮金、酬金、有價證券或其它有形或者無形的、直接或間接的利益;
2. 索要各種禮品、禮物、禮券、禮金、酬金、有價證券或其它有形或無形的、直接或間接的利益;
3. 接受使自身獲利的合作機會(包括但不限于買賣關系、承攬關系、借貸關系、知識產權授予關系、合作投資等足以盈利或將來有盈利可能的行為);
4. 接受宴請、娛樂、免費旅游等招待形式(因工作業務需要的工作餐除外);
5. 借婚姻、生日、升遷、喬遷等事宜之名,接受直接或間接向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贈送的各種禮品、禮物、禮券、禮金、酬金、有價證券或其它有形或者無形的、直接或間接的利益;
6. 共同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7. 從事或參股經營與公司經營業務相類似的經營性活動;利用公司客戶資源經營非公司的贏利性業務,在工作期間從事非公司的經營性業務;
8. 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虛開多開發票及挪用、侵占公司財物;
9. 介紹親戚、朋友到合作單位工作;擅自安排親戚、朋友到公司本人管轄的部門工作(特殊情況須報批);
10. 挪用公司財物;盜竊公司或者他人財物。
四、 反腐敗監督審計
公司嚴格落實反腐敗風險監督與識別,依據歷史高發風險點和反腐敗政策定期對公司各業務部門進行系統的風險評估,針對腐敗重點風險點展開內部專項商業道德審計,確保每年開展一次專項審計,三年內完成全公司范圍的反腐敗審計工作。
五、 違規處理及檢舉人保護
1. 嚴肅處理違反反腐敗政策行為:公司對違反反腐敗相關法律法規或公司規定的員工,采取嚴肅的問責處理措施,針對情節嚴重的違規行為,對相關員工予以辭退開除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公司對年度評審中商業道德方面表現不佳的供應商,會發出整改通知,并提供指導建議,對年度復審整改不合格的供應商,公司將從《合格供應商名錄》中刪除。
2. 全面貫通員工檢舉舉報途徑:公司設立微信小程序、電話熱線、電子郵箱、信函等多種舉報渠道,以便員工能夠以實名或匿名的方式進行投訴和舉報。公司審計部會審慎調查舉報事項,并上報高級管理層,確保所有舉報事項得到妥善處理,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
3. 高度重視檢舉人個人隱私保護:公司嚴格保密檢舉人的個人信息以及提供的所有舉報數據,確保檢舉人的身份得到妥善保護,堅決抵制任何對檢舉人或相關證人的報復行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嚴厲打擊此類行為。